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程 序對違反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以及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基本農田保護條例》等土地管 理法律、法規規定,但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給予的法律制 裁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