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生滑坡的主要條件:一是地質條件和地貌條件;二是內外營力和人為作用的影響。第一個條件與以下幾個方面有關:
1)巖土類型 巖、土體是產生滑坡的物質基礎。通常,各類巖、土都有可能構成滑坡體,其中結構松軟,抗剪強度和抗風化能力較低,在水的作用下其性質易發生變化的巖、土,如松散覆蓋層、黃土、紅粘土、頁巖、泥巖、煤系地層、凝灰巖、片巖、板巖、千枚巖等及軟硬相間的巖層所構成的斜坡易發生滑坡。
2)地質構造 斜坡巖、土只有被各種構造面切割分離成不連續狀態時,才可能具備向下滑動的條件。同時,構造面又為降雨等進入斜坡提供了通道。故各種節理、裂隙、層理面、巖性界面、斷層發育的斜坡,特別是當平行和垂直斜坡的陡傾構造面及順坡緩傾的構造面發育時,最易發生滑坡。
3)地形地貌 只有處于一定地貌部位、具備一定坡度的斜坡才可能發生滑坡。一般江、河、湖(水庫)、海、溝的岸坡,前緣開闊的山坡、鐵路、公路和工程建筑物邊坡等都是易發生滑坡的地貌部位。坡度大于10度、小于45度、下陡中緩上陡、上部成環狀的坡形是產生滑坡的有利地形。
4)水文地質條件 地下水活動在滑坡形成中起著重要的作用。它的作用主要表現在:軟化巖、土,降低巖、土體強度,產生動水壓力和孔隙水壓力,潛蝕巖、土,增大巖、土容重,對透水巖石產生浮托力等。尤其是對滑坡(帶)的軟化作用和降低強度作用最突出。
就第二個條件而言,在現今地殼運動的地區和人類工程活動的頻繁地區是滑坡多發區,外界因素和作用可以使產生滑坡的基本條件發生變化,從而誘發滑坡,主要誘發因素有:地震;降雨和融雪;地表水的沖刷浸泡,河流等地表水體對斜坡坡腳的不斷沖刷;不合理的人類活動,如開挖坡腳、坡體堆載、爆破、水庫蓄(泄)水、礦山開采等都可誘發滑坡。此外,還有如海嘯、風暴潮、凍融等許多作用也可誘發滑坡。